東港警加強取締闖紅燈違規 全面提升交通安全

屏縣東港警分局將於四月十三日起加強轄內用路人闖紅燈違規取締勤務,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東港警分局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民眾通行權益,將於四月十三日起實施「全縣性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警方將持續鎖定轄內事故熱點路段,加強執法取締闖紅燈行為,同時透過多元宣導方式,強化民眾對交通法規的認知與遵循,以降低違規所導致的事故與傷亡。

東港警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設有號誌之路口,若有闖紅燈直行、左轉或迴轉行為,將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罰鍰;闖紅燈右轉者,則處新臺幣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另依同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慢車(如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闖紅燈者,將處新臺幣三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罰鍰。

東港警分局提醒用路人,行經路口遇黃燈時應減速並準備停車,切勿心存僥倖搶快通行。養成良好駕駛習慣並落實防禦駕駛觀念,隨時留意路況變化,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