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能源吸金案再擴大 3營運長3業務遭聲押禁見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絕對能源集團違法吸金案,九日再度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兵分九路搜索並拘提營運長高寀甄、潘宏欣、李明城及業務等共九名被告到案,檢察官訊後於十日凌晨諭知聲押禁見三名營運長及業務鄭亦君、楊典其、蔣博文等共六人。另有三名業務十日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檢方指出,絕對能源集團自民國一一二年三月起,假借投資理財名義設立網站並召開說明會,聲稱從事虛擬貨幣及乾淨能源技術投資,除保障本金外並販售甲種、乙種特別股,號稱年利率最高分別可達百分之二十五及百分之四十二,並提供特別股股票作為憑證,吸引投資人投入大筆資金,違法吸金高達新台幣二億七千七百三十萬元,被害人數達三百十六人。檢方認定被害人所領股息均來自其他投資人本金,屬「後金養前金」詐騙模式。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絕對能源集團於一一一年至一一四年間舉辦多場說明會,鼓吹投資人購買集團所發行的EGT、TBT兩種虛擬幣,再將虛擬資產放入集團自行創設的DEFI借貸平台,由集團對外放款,號稱平均月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七。但該平台並未實際撮合放貸,資金全被集團騙走,四來估計吸金逾五十億元,近千名投資人受害。

北檢去年十二月間已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主嫌邱志豪等十七人,並對邱志豪求處十八年以上重刑。今年一月間檢方再拘提邱志豪等九人到案,邱志豪經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持續擴大偵辦中,檢方將進一步追查不法所得流向及潛逃境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