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某國小老師莊女於去年三、四月間,分別在學校臉書社團貼文、留言指稱徐姓校長讓張姓家長會長承包校方工程並從中獲利,案經校長、家長會長提告,偵查中莊女坦承犯行,全案經台南地院進行審理,莊女翻供辯稱當時不是自己發的文、其憂鬱症發作等,不為法官採信,依誹謗罪判處四十五日。
去年三月廿七日,莊女以個人臉書帳號,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同閱覽的校友臉書社團中發佈貼文,寫下「會長,校長讓您包了那麼多學校工程」、「你就昧著良心說這樣的話嗎?」等;同年四月十七日,又以同帳號在徐姓校長公開貼文下回覆他人留言寫下「應該不清楚張的公司在學校工程上獲利多少吧!」等,同時標計張姓會長。
不滿遭指讓特定公司承包學校工程獲利,徐姓校長、張姓家長會長分別提告。莊女於八月間偵查階段中坦承該帳號為其本人使用、無授權給他人使用,確實有發布相關貼文、留言等。未料後續改口辯稱上開言論並不是其所發,當時做筆錄時憂鬱症發作、情緒不穩定,沒聽清楚筆錄內容。
然而莊女提供診斷證明書是在七月中旬,本案偵查、審理於八、九月間,歷次檢警詢問、法院開庭時,莊女並無身體狀況不佳情況,且筆錄均採一問一答方式,難認莊女「無法理解問題」。且社團管理人員也無法修改成員留言權限,也難以採信莊女「文章、留言是別人發的」說詞。
經查張姓會長工作與學校能承包工程無關、也無承包任何該校工程,莊女具體指摘內容,足使聽聞者對徐姓校長、張姓家長會長產生官商勾結評價,衡量莊女為教師卻不理性溝通,散布未查證內容貶損他人名譽,犯後否認犯行、未與兩名告訴人和解或獲得原諒,依誹謗罪判拘役四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