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中東和平 習近平提4主張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十四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阿聯阿布達比王儲哈立德,就維護和促進中東和平穩定提出四點主張。(路透)

本報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十四日就維護和促進中東和平穩定提出四點主張,包括推動構建可持續的中東和海灣地區安全架構、中東海灣國家主權應得到尊重、堅持國際法治原則、為中東海灣國家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習近平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布達比王儲哈立德,雙方圍繞當前中東和海灣地區形勢交換意見。習近平強調,陸方勸和促談的原則立場,重申將繼續為此發揮建設性作用。

習近平就維護和促進中東和平穩定提出四點主張:一是堅持和平共處原則。中東海灣國家唇齒相依,是搬不走的鄰居,要支持中東海灣國家改善關係,推動構建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中東和海灣地區安全架構,築牢和平共處的根基。

二是堅持國家主權原則。主權是各國安身立命的依托,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不容侵犯。中東海灣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應得到切實尊重,各國人員、設施、機構安全應得到切實維護。

三是堅持國際法治原則。維護國際法治權威,不能「合則用、不合則棄」,不能讓世界倒回叢林法則。要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四是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各方應該為中東海灣國家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注入正能量。

習近平並在會見到訪的西班牙總理桑傑士時表示,當今世界亂象叢生,面臨公理和強權的較量,雙方要緊密合作,反對世界倒回叢林法則,捍衛多邊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