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十五日公布一一五年三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八十一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達四百十五萬元。其中,台鐵因未於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退休金,違反勞基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遭裁處三十萬元,為這次罰鍰金額最高的事業單位。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三月份罰鍰金額前五名,依序為「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三十萬元、「長德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十七萬元、「美德耐股份有限公司」十五萬元、「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五萬元,以及「樂法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萬元與「好動動畫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萬元。
分析此次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主要違法態樣前五名分別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十八家(占比百分之十三點九五);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十七家(占比百分之十三點一七);工資未全額給付,計十五家(占比百分之十一點六二);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十一家(占比百分之八點五二);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十家(占比百分之七點七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