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馬鈴薯發芽 食藥署:整顆丟棄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放寬美國馬鈴薯輸台若出現發芽、腐敗或發霉,會送至加工廠剔除後使用,引發立委質疑及輿論反彈。食藥署17日主動強調食安把關不變,強調若發現有腐敗或龍葵鹼含量超標等違反衛生標準,即應整顆丟棄。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及美國對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提及,台灣開放切片馬鈴薯發芽或腐爛可進口,受到外界質疑。

對此,食藥署說明,強調食安把關不變,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台灣之前,均應符合農業部的檢疫條件規範,抵台還須通過食藥署邊境查驗、後市場抽驗的把關。

食藥署表示,此次涉及的馬鈴薯品項是加工用馬鈴薯,輸入都是整顆的,且應符合農業部「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及「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才可輸入台灣供加工及食用。

針對外界質疑輸入馬鈴薯的食用安全,食藥署說,只要一發現有發芽、腐敗或發霉就會整顆淘汰,並非如外傳的僅將腐敗或發芽部位切除,而是確保安全無虞後,方可進入後續加工或流通。且不管有沒有發芽,食藥署也都會抽驗龍葵鹼含量。

考量馬鈴薯中的龍葵鹼等天然配醣生物鹼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食藥署原本就已訂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無論是否有肉眼可見芽眼或芽體,其總配醣生物鹼含量上限為200 ppm(百萬分之一濃度),若於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可能發生之發霉、腐敗等情形,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中也已明確訂定管理要求。食品如未符合相關規定,將依食安法處辦,確保國人食用安全。

食藥署表示,將持續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於邊境查驗及後市場抽驗,確認馬鈴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共同把關。並建議,民眾購買馬鈴薯時,應選擇外皮光滑、無芽眼、無綠變且質地堅實的馬鈴薯,並儲放於陰涼乾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