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獻法擬禁加密貨幣、網路抖內

監察院擬修法禁止使用加密貨幣及網路抖內方式捐贈政治獻金。(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孫曜樟∕台北報導

隨著選舉型態改變,網紅直播「抖內(Donate)」與虛擬貨幣是否納入政治獻金監管備受關注。監察院二十一日表示,鑑於境外身分查證困難及「去中心化」特性難以追蹤,目前《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擬明確禁止參選人收受加密貨幣及網路贊助,目前正由行政院審議中。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指出,內政部與專家討論後認為,網路「抖內」面臨三大監管挑戰:首先是跨境查證困難,因YT等平台為跨國公司,捐贈者身分難以確認;其次是金額認定困難,因平台與直播主之間有分潤比例,實際入帳金額與捐贈金額難以界定;第三則是身分重疊問題,若直播主為參選人,贊助究竟屬於「演藝收入」還是「競選獻金」,界線模糊。為確保公開透明,草案擬規定參選人於競選期間,不得透過網路平台獲取性質混淆的捐贈。

針對加密貨幣(虛擬資產),監院強調其本質與法律要求的「透明度」相左。陳美延解釋,加密貨幣具去中心化特質,查核金流來源如同大海撈針;且虛擬貨幣價格起伏劇烈,不符合參選人支付競選開銷的實務需求,因此擬一併列入禁止名單。

監委趙永清則提出制度面的長遠反思。他觀察到,台灣政治獻金公開制度成熟,雖是好事,但也引發副作用。例如媒體或網紅整理「企業捐贈排行榜」,可能讓大企業因擔心被貼標籤而轉趨謹慎,甚至導致捐贈轉入「地下化」;此外,也發生過境外勢力針對企業捐贈紀錄進行「秋後算帳」的情形,值得各界警惕。

他同時點出,部分受贈者的政治獻金「收入大於支出」,但在請領政府的競選費用補貼時,卻未受限制。他建議可以思考,若政治獻金已足以支應選戰且有結餘,政府是否仍需提供額外補助,以維持社會公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