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拒檢釀車禍 檢求刑8年以上

 

二月廿三日仁德發生重大事故,毒駕的吳姓男子拒檢逃逸危險駕駛造成車上五童受傷。(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卅多歲的吳姓男子二月廿三日毒駕上路,車上載著五名兒童、少年,行經仁德正義一街因交通違規遭警攔查,不想吳拒檢逃逸,於義林一街與義林五街與轎車發生碰撞後撞上電線桿才停下。車上兒童也因此受傷。全案廿三日偵結,檢方認吳涉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重傷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至少判處八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吳男於二月廿三日下午一時許施用安毒後,明知不能安全駕駛且未領有駕駛執照,仍於同日下午五時許駕駛小貨車上路,車上搭載五名孩童,包括五歲至十四歲的幼童、少年。五名孩童均為吳男友人小孩,其中兩人坐在副駕駛座、三人在後車斗。同日傍晚行經正義一街時因違規跨越雙黃線遭警方攔查,然而吳男心虛逃逸、拒檢落跑。

吳男駕駛小貨車沿中山路逃逸,沿途另涉紅燈右轉、未開方向燈變換車道、逆向行駛、違規迴轉等違規,警方也沿途舉發,累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卅項。傍晚五時許行至義林一街與義林五街口時,與路口轎車發生碰撞後自撞電線桿翻覆,車上五名孩童均受傷,分別送往成醫、新樓治療,其中一名黃姓女童傷勢較重,頭部外傷合併顱骨開放性骨折及顱骨出血傷害等,造成腦部重大損傷,經治療後仍有左側上肢無力。

檢方補充指出,吳男已有多次施用毒品及毒駕前科,一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才執行完畢,且因涉毒駕,今年二月三日才遭台南地院判刑、同年月廿三日卻再次毒駕!所涉公共危險情節嚴重,造成五名兒童受傷,一童更受有重傷害、功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