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截止!漁業署籲漁友落實放養申報 天災補助有保障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隨著天氣回暖,全臺養殖漁民正忙於新年度的魚苗放養。農業部漁業署表示,115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將於5月31日截止,提醒漁友在期限內向養殖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報當年度放養情形,確實完成申報才能保障當年度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養殖漁業機具補助資格權益等。

漁業署指出,夏季期間常因受到颱風或暴雨等天然災害侵襲,造成養殖漁業損失。為掌握養殖生產狀況並保障養殖業者的經營,漁業署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訂定「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及審查要點」,規範養殖漁民須於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前向養殖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放養申報,若遇天然災害造成損失,始可依規定獲得政府救助,以協助加速復養工作,若未能完成申報,一旦不幸遭遇天災,將無法獲得政府提供的救助及保障。此外,申報漁民的基本資料、魚塭申報放養資訊有異動時(如:買賣、天災或疫病),則應主動備妥相關文件向養殖所在地之公所辦理異動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115年放養申報宣導海報。(漁業署提供)

漁業署說明,最新養殖漁業申報放養動態統計資料已公布在漁業署「養殖漁業放養量查詢平臺」(如附QR code),漁民朋友在放養前可利用該平臺查詢各魚種的放養狀況,提前調整自身生產規劃及策略,分散風險。歡迎漁友多加查詢利用,確保收益的產業永續目標。

漁業署呼籲,漁友們務必在5月31日前完成申報,除確保自身權益,亦是健全產業資訊的關鍵。業者可透過放養量查詢平臺具體掌握產業動態,政府制定相關產銷政策更符合產業需求,共同打造優良養殖產業環境,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