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補教師誘騙未成年小兄妹拍裸照 二審重判11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賴姓男子曾任台中市一間補習班老師,涉在網路化名「美樂蒂」,以「要不要玩大人遊戲」誘騙、利用裸照脅迫方式,逼迫台南市一對讀國中、國小的兄妹拍攝裸照,家長看到子女在房內裸身裹被,趕緊報案,台中地院審理時,賴矢口否認涉案,強調帳號遭駭客入侵,但未被採信,依脅迫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刑十一年,二審近日審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賴姓男子在一一一年五月間申設IG帳號,將暱稱取為「美樂蒂」,同年六月,賴男透過該帳號認識台南市十歲女童,在明知女童年齡下,仍詢問女童「要不要玩大人的遊戲」,誘騙女童拍攝赤裸上身、下體的照片。

賴男後續又認識女童的十五歲胞兄,又向少年表示,握有其胞妹裸照,少年要求賴刪除相片時,賴以二人需完成「十個任務」才肯刪除,脅迫兄妹拍攝裸體環抱、互摸下體的性影像,因該對兄妹的家長發現,二人在房內裸身裹被,趕緊報案。

賴男被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賴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從未申設「美樂蒂」帳號,也未曾傳送訊息給這對兄妹,且案發時他正在補習班上班,因為考前要幫學生解題非常忙碌,根本無暇使用手機,賴的律師也主張,手機恐遭駭客入侵。

一審認為,警方調閱的IP位址連線紀錄發現,「美樂蒂」帳號不僅曾使用賴男住處的WIFI登入,更多次使用賴男申辦的手機門號行動網路登入。

法官指出,手機及IG帳號皆需密碼才能登入,賴男也承認未將手機借給他人,加上賴男在補習班的打卡紀錄顯示其差勤管理鬆散,賴也曾在上班時間,回覆早餐店老闆的LINE訊息,戳破了他「上班忙碌無暇用手機」的謊言,依脅迫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刑十一年。

賴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仍認定,賴男為滿足私慾,無視被害人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嚴重侵害其性隱私及人格發展,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至今也未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