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潰潰堤造成光復鄉十九人罹難、五人失聯,罹難者家屬向林保署、水利署、花蓮縣政府及光復鄉公所提起國賠;除縣府還在審議,其他三單位均拒賠。
罹難者家屬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堰塞湖實際負責機關是林保署,潰決溢流前在立法院多名立委提醒堰塞湖是否會潰堤時,當時林保署掛保證,結果仍出事。此外,災前林保署指出堰塞湖無法處理,然而災後就可派人上去拆除,證明其疏忽卸責,但卻是第一個拒賠。
至於水利署,在光復鄉河堤有一開口堤,葉慶元說,此雖為合法工法,但先前許多民眾擔心恐引發災難,盼能將開口堤封閉等相關措施,水利署並未處理,對河川、堤防管理顯然有疏失。
葉慶元指出,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問題,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葉慶元指出,光復鄉公所在疏散作為的疏失,是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過失,目前鄉長已被起訴,公所也拒賠;僅剩花蓮縣政府還在審議。
另針對日前媒體報導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光復鄉受災並質疑下游開口堤設計一事。水利署表示,其開口堤高程與堤防治理計畫水位相當,並非堤防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