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民獵捕墾丁梅花鹿辯稱慰問喪家!屏檢提起公訴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四名屏東瑪家鄉男子,涉嫌持自製獵槍前往墾丁獵捕梅花鹿,被捕後辯稱是慰問喪家的原民文化;屏東地檢署認為,事發地非原住民地區,且已造成梅花鹿死亡,依違反國家公園法將四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曹姓男子另找了王姓、邱姓、韓姓等三名男子,相約開車前往墾丁獵捕梅花鹿;四人抵達恆春鎮公園路二點五公里處的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由曹男、王男各持自製獵槍尋找目標,隨後由曹男開槍射殺一頭梅花鹿,曹男與王男將梅花鹿搬上車,四人便離去。

四人開車行駛在恆春鎮社興路段時,警方巡邏發現形跡異常並加以攔停,發現車斗上的梅花鹿屍體,將四人移送偵辦;四名男子在偵訊期間辯稱是為了慰問喪家,屬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且僅獵殺一頭應非嚴重損害。

屏東地檢署偵結認為,原住民基本法雖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從事非營利獵捕野生動物行為,但該案件事發地已位於屏東恆春鎮,並非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核定的原住民地區,因此四名男子涉犯國家公園法非法狩獵動物情節重大,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