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套利還賭債 沈慶京求刑26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土地交易弊案八日偵結,檢方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解決私人高達新台幣三十餘億元的海外賭債及集團財務危機,涉嫌主導「左手賣右手」的非常規交易,掏空上市公司中石化資產。北檢今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沈慶京等十三人,並對沈慶京具體求處合計二十六年徒刑,併科罰金六億餘元。

起訴指出,京華城百貨自民國九十年十月開幕後連年虧損,且面臨逾九十八億元的聯貸本金還款壓力。沈慶京個人因長期沉迷海外豪賭,積欠鉅額賭債,曾於民國一0三年間利用旗下公司與澳門銳亮公司簽署虛假契約以包裝債務,經訴訟和解後仍欠下逾三十二億元。截至民國一0八年六月,其個人與集團負債已達一百八十一點八億元。為緩解燃眉之急,沈慶京涉嫌主導中石化透過子公司鼎越公司,以溢價方式標回自家京華城土地。

檢方調查,京華城土地於民國一0七年起歷經三次流標。沈慶京與時任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共謀,誘導估價師拉抬估值,使鼎越公司於民國一0八年九月以高於市場行情的三百七十二億一萬元得標。得標後,沈慶京指示將售地款透過減資程序分配至實質掌控的關聯公司,並開立三十張總計二十九億四千一百六十一萬餘元的支票轉入銳亮台灣分公司,名義上為投資,實則用於清償個人賭債與海外置產。

此外,沈慶京無視中石化與鼎越內部反對,強行推動提前支付五億元的增額容積分潤款,其中二點五億元直接流入其私人及關聯公司帳戶供私用。檢方認為,沈慶京利用上市公司資金填補個人債務黑洞,造成中石化與鼎越重大財務損失。

前經濟部長、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也被求刑十二年;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與獨董朱雲鵬各被求刑七年;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也被求刑九年。檢方目前已聲請扣押獲准沈慶京存於銳亮台灣分公司的二十七點九億元帳款,並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逾三十一億元,全案將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