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八日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總預算上限匡列新台幣七千八百億元,其中第一波對美軍購預算上限為三千億元,第二波對美軍購預算上限為四千八百億元。條文明定,行政院須於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編列預算案。
根據三讀條文,第一波軍購項目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甲飛彈及拖式2B反甲飛彈等,預算上限為三千億元。第二波則包括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各型反彈道及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系統及反甲飛彈戰備存量補充案等,待美國政府正式同意售予後,再依發價書覈實編列預算,預算上限為四千八百億元。
三讀條文也明定,相關預算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相互流用,採購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後續預算與期程,仍須經立法院同意後,才能分期辦理預算籌編與審議。
行政院須於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內容包括過去五年軍事採購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以及建軍後聯合作戰效能提升、採購期程、預期交貨時間與全壽期維持成本等。專案報告也須納入後勤補給、資訊通信系統維護與國軍人員維持等規劃,經立法院同意後,行政院須於二個月內送交預算案審議。
國民黨團會前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軍購並主張嚴格監督預算使用,與民眾黨團提出修正版本,將軍購上限訂為七千八百億元,且限於具備美方發價書項目,反對一點二五兆元未具體列項授權。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對於已由美國政府發出發價書並完成相關程序的軍購案,國民黨團全力支持,未來也將要求國防部逐年向立法院報告執行情形,以強化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