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落實居住正義,政府推出多項方案,至今年三月底,台南市社宅有一萬兩千餘戶。議長邱莉莉表示,政府力推社宅,然應眼光長遠,達到社宅「輪替照顧」理想。都發局回應,因應社宅政策長期穩健發展,最新修正《住宅法》已增訂未來都市計畫將衡酌人口發展與居住現況,依需求劃設適當用地,兼顧居住正義與都市發展效益兩全。
邱莉莉表示,推動住者有其屋,近年政府推出社住,只租不售,基地以公有土地為主,選址以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區域,特點是市場租金打折價,採綠建築與多元設施,並由專業物業管理;擁有屋齡較新、租金親民、可報稅節省成本、管理完善、租金調幅合理等優點,缺點則是中籤率低、單一社區戶數較多、固定租期、需自備家具、裝修限制多等缺點。
邱莉莉指出,社宅是實現居住正義與社會福利重要媒介,然日後恐面對多項問題,社宅扮演「渡橋」功能,然對弱勢族群來說,節省的六年租金,日後仍無法負擔一般租屋支出,且「請神容易送神難」,日後恐衍生租屋糾紛,政府應思考,如何達到社宅「輪替照顧」理想。
選址部分,邱莉莉認為應在離市區不遠郊區甚至更遠的新興區域,建立完整大眾運輸系統,引進生活機能,可帶動新地區發展,避免使用蛋黃區土地,希望政府妥善規劃,打造安居樂業、帶動地區和城市發展的社宅政策。
都發局回應,承租期間,會偕同各局處提供資源,針對弱勢家戶照顧處理,已籌組「社會住宅居住安全營運工作小組」,因應個案急迫性處置,租期屆滿後,仍可透過重新申請機制轉銜至其他適宜社宅環境,達成社會照顧與資源輪替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