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磚構築魚塭堤岸 將裁罰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魚塭漁民以碎石磚塊構築魚塭塭堤,遭內政部「衛星空拍變異點系統」通報後,以違反《區域計畫法》,移送市府開罰。對此,市長黃偉哲表示,養殖漁民為維護魚塭塭堤鋪設碎石磚塊,不可能以垃圾、有害物質放置在自家土地,然市府如要設置自治條例為漁民解套,立法過程需較長時間,就現階段而言,市府將主動邀集漁業署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規劃管理辦法,協助在短期內解決這類問題,讓漁民更加安心。

議員蔡秋蘭針對大北門區漁民,在魚塭塭堤堆置磚石遭罰,提出質詢。農業局說明,已多次向中央請示,然農業部仍維持碎磚石混凝土於魚塭塭堤使用,非屬合法,農業局去年舉辦三場宣導說明會,向養殖漁戶宣導正確使用方式及申請合法使用。違反使用部分,漁民若能舉證乃遭惡意偷倒等非行為人者,或屬《行政罰法》第十三條之緊急避難行為,得免罰並給予改善期,其餘未能舉證者,仍應法裁處。

農業局長李芳林表示,類此違規裁罰案件共十七件,目前仍暫緩執行,台南市去年遭丹娜絲風災及水災影響,災情慘重,將持續協助漁民爭取中央函釋或施作工法調整。農業局說,內政部主要擔心建築廢棄物遭傾倒,危害環境,因此規定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