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食品廣告亂象 食藥署發指引最高罰500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杜絕食品廣告亂象,食藥署近日公布「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採取正面、輔導方式,若涉及宣稱醫療效能,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近年來查獲到的違規食品廣告占比極高,最新公告的「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是將「具有違規之虞」的案例,重新清楚界定,並提供合規判斷流程圖,且適用於食品業者、廣告代理商、行銷傳播業者、內容創作者等從事食品廣告製作及行銷之相關人員。

食藥署表示,相關違規廣告的認定,將以「整體表現」來做判斷,即使以隱喻、暗示、諧音或錯別字等方式呈現,只要足以使消費者產生該食品具醫療效能的聯想,衛生局即可能認定違規並依法裁處。

例如「三高」、「血濁」、「肝火」等通俗用語,雖然看似未直接寫出病名,但若搭配特定影像,比方說血管疏通的動畫或描述,藉此暗示、描述產品能改變身體生理功能或治療疾病,即屬於涉及醫療效能的高度風險模式。

食藥署表示,只要誤導民眾有醫療效果,衛生單位就會開罰,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則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命其歇業、停業或廢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