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等案,七名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北地檢署也對九人量刑等部分提起上訴。台北地院收齊上訴卷宗後,二十五日出動八名行政人員,以三輛人力推車將全案多達三百五十宗卷證護送至高等法院,正式啟動二審程序。
北院三月二十六日一審宣判,十一名被告中九人有罪;其中,柯文哲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合併應執行十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
檢方上訴關鍵在於一審判決就「小沈一千五百萬元」部分未予認定,有量刑過輕之虞。
柯文哲方面則主張無罪,強調二百一十萬元屬合法政治獻金,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而非私人帳戶,且與京華城容積獎勵無對價關係。其律師團另主張木可公司所收款項為管理服務費與肖像授權費,KP SHOW演唱會盈餘為勞力對價,均非政治獻金。
北院上午九時四十五分開始運送卷證,九時五十分送抵高院收案室。因全案屬貪汙案件,二審將改由高院「貪瀆專庭」審理。依規定,卷宗超過一百公分或屬矚目重大刑案須先召開特別停分會議,下午五時進行電腦隨機抽籤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