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蘇、陳採購疫苗貪污遭判8月 吳子嘉親赴北檢繳罰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指控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透過BNT疫苗採購貪污一億美元,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八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吳子嘉於二十六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交二十四萬元罰金,完成刑事執行程序。

判決指出,吳子嘉於一一一年八、九月間,在其YouTube節目「董事長開講」及電視台直播節目中,接連發表「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金」、「合約變成封存三十年不准看」、「白白貪污的將近三十億台幣」等言論,指涉蘇貞昌與陳時中欲藉BNT疫苗採購案從中貪污一億美元。

蘇貞昌與陳時中認為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且惡意捏造,分別提起刑事與民事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吳子嘉;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散布文字誹謗罪部分判處四月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八月,得易科罰金。吳子嘉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一一五年四月間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針對判決結果,吳子嘉於二審宣判當日曾透過媒體表示「欣然接受」。時隔一個多月,北檢通知吳子嘉二十六日到案執行,吳子嘉在二十六日上午親往北繳交罰金約二十四萬元後,可免於入監服刑。

另民事求償方面,蘇貞昌向吳子嘉求償部分,高等法院已判決吳子嘉應賠償新台幣九十萬元確定;陳時中求償一千萬元部分,高等法院原判決吳子嘉應賠償二百萬元,案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目前正由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