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強力取締毒駕 依法公布累犯照片及姓名公告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為保障市民用路安全,展現對「毒駕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基隆監理站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於官網公告毒駕(含酒駕)累犯名單,公告對象包含累犯者的明確照片、姓名及違規事實,希望藉由社會輿論與公開透明的執法手段,達到強力警惕效果。

一一四、一一五年度至今公布的毒(藥)駕累犯名單中,包含七名於十年內再次有吸食毒品及藥品後駕車的駕駛人;基隆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有部分駕駛人甚至在吸食俗稱「喪屍菸彈」(依託咪酯)或其他新興毒品後恍惚上路,嚴重危險公共安全。

依據現行法規,毒駕或酒駕違規累犯,除處以高額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且不得再考領外,公路主管機關更將依規定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公開照片並非侵犯隱私,而是為了維護大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鐵腕手段。

交通處表示,近期全台毒駕肇事案件頻傳,基隆市警察局展現雷霆執法態度,未來將持續針對易發生毒(酒)駕的時段與路段主動攔截與臨檢勤務,同時,針對查獲之毒駕現行犯,一律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溯源追查毒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