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NCD公約)將於今年十月開放簽署。
《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將於2026年10月26日在迦納首都阿克拉開放簽署,據瞭解,該公約創設適用於各類運輸方式的“可轉讓貨物單證”,並賦予其與海運提單相同的物權憑證屬性,對於推動全球貿易繁榮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將填補陸路運單物權憑證屬性的國際法空白,為跨境貿易融資和全球供應鏈穩定提供更多保障。
該公約是在去(2025)年12月15日經聯合國大會第80屆會議正式通過NCD公約,為擴大NCD公約國際影響力,2026年十月迦納阿克拉開放簽署前的關鍵宣介盛會,本次活動緊扣重要時間節點,對推動各國瞭解、加入並締結公約,儘快達成十個締約方生效條件具有重要助推作用。NCD公約生效後將填補陸路運單不具備物權憑證屬性的國際法空白,為跨境貿易融資、全球供應鏈穩定築牢統一、高效的法治根基。
全新上線的可轉讓貨物單證公共服務平臺依託數位陸海新通道、央行西部陸海智融通打造,打通貨主、物流、金融、倉儲全業務鏈條,實現NCD單證一站式簽發、流轉、存證、驗核、融資、質押、放貨。單證簽發流轉時間從兩天壓縮至兩小時,融資審批時限由近一個月縮短至三天,資料全程不可篡改,有效防範重複質押風險,解押放貨當日即可辦結,大幅提升貨物周轉與貿易資金流轉效率。
消息指出,長期以來,海運提單在國際貿易中可作為貨權憑證,企業拿著它能結算、質押、融資,而鐵路運單、公路運單等跨境陸路單證,僅僅是運輸收據,不具備物權效力,這就造成跨境陸路貿易企業普遍面臨貨物在途、單證在手,卻換不來銀行貸款,大量資金被占壓的情況,《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則致力於解決。
“NCD公約為海運、鐵路、公路、多式聯運等各類跨境運輸方式,創設了統一的可轉讓貨物單證的制度。這意謂著,單證持有人可以將提貨權和貨物所有權轉移給買方,提升單證的流通性和金融屬性,使全球貿易更加便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