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張善政十日主持市政會議,聽取都市發展局「桃園可負擔住宅政策」專題報告後表示,可負擔住宅是介於社會住宅與市場住宅之間的重要政策工具,具社會福利性質與制度正當性,若能順利實施,將成為我國住宅政策重要里程碑,也可作為其他縣市參考模式。
張善政指出,可負擔住宅制度從政策規劃、法制作業到跨局處協調,均仰賴都發局、法務局及相關機關共同投入,展現市府團隊推動居住正義的決心。目前自治條例已送行政院核定,期盼中央秉持開放、創新與專業態度審慎評估,支持這項回應青年及育兒家庭居住需求的重要政策,儘速推動落實。
法務局長賴彌鼎說明,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送中央審議後,內政部、財政部及法務部可能就制度定位、貸款、物權與債權關係,以及固定價格與封閉交易是否涉及所有權限制等議題提出法律意見,市府需預先強化法制論述與配套規劃。
都發局副局長歐政一補充,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已於五月二十九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並於同日函送行政院核定,後續將由中央徵詢相關部會意見進行審議。都發局將持續溝通爭取支持,面對近期各界高度關注,市府已透過專屬網站、漫畫QA等多元方式加強政策說明,後續也將彙整媒體及社群意見適時回應,並與住都中心同步推動相關執行及法制作業準備。
都發局表示,市府以「社宅照顧、可負擔穩居、租賃健全、修繕延壽」為住宅政策主軸,並推動可負擔住宅制度,透過公私協力取得房源,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優先提供青年及育兒家庭居住需求,同時建立固定價格轉售、封閉交易、住都中心買回及信託管理等去商品化機制,確保住宅資源回歸居住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