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0日公布早餐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成果,本次總計稽查239家早餐餐飲業者並抽驗276件成品及相關食材,整體抽驗合格率為99.6%,其中台南市共抽查18家早餐店,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食藥署指出,不合格業者中有4家是因供應飲食場所查有未標示重組肉、牛(豬)肉原料原產地及鮮奶茶品名標示不符規定,已依法裁處3萬到8萬元。另有1家早餐店的豆漿 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被裁處3萬元。
食藥署表示,有3家業者未投保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被裁處3萬元。而花蓮吉安鄉一家早餐店則因貯放逾期食品被處以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