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罰鍰等近10萬 被強制繳清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一名許姓男子因長期未繳納交通違規罰鍰、停車費及相關規費,累計欠款高達二百零七件,金額近十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多次追查其財產狀況,並四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最終順利追回全部欠款。

台南分署指出,許男於一一二年至一一三年間多次違反交通法規,包括超速駕駛、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行駛國道電子收費車道未繳交通行費、左轉未依規定駛入內側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以及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共積欠交通違規案件二百零二筆,此外許男另積欠一一四年度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法罰鍰及停車費等五筆款項,合計遭移送執行二百零七件,總金額達九萬八千四百八十八元。

台南分署表示,案件於一一四年七月移送執行後,執行人員立即展開財產調查,發現許男名下存款可供執行,隨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不過首次僅扣得六百八十四元,後續持續追查資金流向,於一一五年二月再扣得七萬五千八百三十五元,四月再扣得六千六百八十五元,並於五月第四度扣押存款,終於全數清償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