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99%完成師生比調整 準公幼未達標恐面臨解約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十二日表示,幼兒園師生比在一一五學年度必需全面達成一比十二之目標,目前九十九%公幼、非營利幼兒園已達標,「準公共幼兒園」須於一一五學年度達成,屆時若仍未達標,恐將面臨地方政府解除契約的嚴厲處分。

為全面優化幼兒教育與教學品質,教育部自中華民國一一二年起,逐步推動幼兒園師生比由一比十五調降至一比十二的政策,並以三個學年為期程進行輔導。

這項攸關幼教品質的重大變革,源自行政院會於一一二年三月通過教育部報告之「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教育部指出,目前公立及非營利等公共化幼兒園,在一一四學年度已近乎全數達標,僅存極少數縣市因為「區域家長托育需求尚需調整」而暫未落實。

在準公共幼兒園的部分,政策採取分階段推動。教育部將一一三學年度定為整備期,一一四學年度正式啟動調整。根據最新統計,目前已有超過五成的準公幼提前達標。不過,教育部強調,依據現行法規,所有準公幼在一一五學年度均應全數達成一比十二的規定,否則將遭地方政府依法記錄違規並限期改善。若逾期仍未達成,該項指標將作為當期解除契約及下一期程續約的重要參據。

至於一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則採取補助方式,自一一三學年度起,率先協助其改善設施設備、空間規劃以及行政調整;自一一四學年度起,私立幼兒園可依據自身的營運與招生狀況,自主響應調整師生比政策,國教署未來亦將持續追蹤私幼的調降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