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近期審議《空汙法》修正草案並逕付二讀,全國工總理事長潘俊榮十六日表示,工業界不怕空汙標準嚴格,怕的是制度成為企業經營的最大風險;更擔心各地標準不一,導致企業今天合法、明天違規。工總再度呼籲維持現行管理機制,不宜貿然通過修法,以免衝擊供應鏈穩定與投資環境。
工總指出,根據全國一般測站空氣品質指標(AQI)統計,自民國一0五年起,大於一百的比率逐年下降,至去年改善幅度已超過百分之六十,顯示台灣空汙防制政策已有明顯成效,產業界也願意持續配合推動環境永續。
工總表示,立法院目前審議的《空汙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可能造成中央與地方管制標準不一致。其中,地方政府可要求業者改善空氣汙染物排放總量及濃度,但未明確規範啟動條件,未來各縣市可能採取不同標準,形成一縣市一標準情況,增加企業營運風險。
工總指出,修正草案也賦予地方政府公告禁止使用燃料、限制燃料用量,或透過自治條例制定更嚴格許可規範的權限。若地方政府限制生煤、燃油或固體再生燃料等燃料使用,可能影響公民營電廠運作及能源供應穩定,並衝擊工廠與鍋爐業者正常營運。
工總表示,草案將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展延審查期間限縮為僅得延續兩個月,若地方政府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業者可能面臨停工風險。全國約有八千家中大型廠商仰賴操作許可持續運作,若因審查程序問題遭迫停工,恐引發供應鏈中斷及重大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