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傳統電視亂埋1800噸含鉛廢玻璃 還詐國庫3.8億補助

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土地遭埋一千八百公噸有害的高濃度重金屬鉛CRT廢玻璃,驗出鉛溶出量最高超標二0六倍。(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一一二年破獲苗栗苑裡遭掩埋大量事業廢棄物,查出兩家廢棄物處理業者涉嫌將回收自傳統CRT映像管電視、電腦螢幕的含鉛廢玻璃,偽裝成再利用產品後非法棄置,總量高達一千八百公噸,驗出鉛溶出量最高超標二0六倍,業者另涉嫌虛報回收再利用比例,詐領環境部補助款逾三億八千萬元,二十五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及詐欺等罪嫌偵結起訴。

台中地檢署指出,一一二年間偵辦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土地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案,檢察官陳祥薇指揮警環調專案小組現場除發現廢酸洗液、廢集塵灰及廢塑膠外,進一步開挖又發現大量遭掩埋廢玻璃,經持續追查廢棄物流向、清運紀錄及交易資料後,鎖定從事廢電子電器回收處理可百勝環保科技及惠嘉電實業公司。

經查,兩家公司長期回收拆解傳統CRT顯示器,產出含有高濃度鉛成分的錐管玻璃及面板玻璃,明知經物理性搓磨粉碎後仍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卻宣稱是「碎玻璃」、「玻璃塊」或「陶瓷原料」等再利用產品,一0八年及一一0年間,分別委託協成公司處理廢玻璃,再由協成人員聯繫承租苑裡土地的魏姓男子,以每公斤零點五元代價將廢玻璃運往現場傾倒掩埋。

檢方統計至一一二年間,共運入九百五十五點七六公噸及八百四十五點九一公噸廢玻璃,總量達一千八百零一點六七公噸,協成則收取不法清運費用逾五百七十六萬元,環保單位採樣檢驗後發現,現場廢棄物鉛溶出量最高達每公升一千零三十毫克,遠超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二0六倍,另兩家公司涉嫌偽造再利用產品銷售紀錄及審查憑證,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合計超過三億八千萬元。

檢方訊時,陳男稱可百勝沒將廢玻璃、陶瓷料粒送驗過,基管會也沒要求過,不清楚是否有害事業廢棄物;林男說,惠嘉電委託清運的鉛玻璃、玻璃塊雖含鉛量超標,但都不算有害事業廢棄物而是可再利用產品。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指揮環境部、保七警及調查局進行偵辦。(記者陳金龍翻攝)

檢方認為,被告等人僅為求自身私利的追逐,導致周邊居民生存環境破壞,本案大量重金屬鉛對土地、環境危害重大,偵結依廢棄物清理法等起訴三間公司法人、負責人及員工共十人,並請法院審酌惠嘉電、可百勝已積極協助清理,但協成消極不配合,顯無悔過之意,分別予以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