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國健署26日指出,毒駕事件層出不窮,禍首之一「喪屍煙彈」依托咪酯使用電子煙作為載具,而電子煙主要透過網路販售,國健署已加強網路監控,違法資訊下架率達99.8%,並累計裁處1萬1432件電子煙,裁罰總金額達9億7千萬元。
國健署表示,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實施後,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皆違法,不可在台灣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攜帶入境最高罰500萬元,無奈現況卻是邊境攔不住,國內民眾檢舉、衛生單位稽查速度,根本趕不上網購平台上架。
國健署指出,電子煙販售逐漸轉向網路及社群媒體,近年持續強化網路監測及平台合作機制,自114年1月至115年5月底止,累計監測網路違法販售及廣告3萬5776件,其中3萬5704件已完成下架,下架率達99.8%,相當於每發現1000件違法資訊,即有998件成功移除。
國健署表示,針對境內外違法網站,國健署已協調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執行停止解析6512件,其中包含凍結境內網域名稱636件,有效阻斷民眾透過網路接觸違法販售資訊。
國健署指出,面對電子煙及新型態網路販售模式持續變化,衛生福利部正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作業,規劃增列電子煙等類菸品沒入機制,並強化網際網路違法廣告、行銷及販售行為之管理規範,以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
國健署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止,累計執行電子煙及相關違法產品稽查超過108萬件次,裁處違法案件1萬1432件,裁罰金額約9億7千萬元,稽查工作涵蓋校園周邊、實體店面、網路平台、市場巡查及民眾檢舉案件等多元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