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前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放高利貸遭起訴,基隆地院日前裁定二萬元交保;基檢不服提抗告,基院二十六日重開庭,裁定林渝鈞提高至二十萬元交保,並受科技監控。
對於法院更裁,基檢二十七日指出,要等收到法院正式裁定書後,再研議是否再提抗告。
林渝鈞涉嫌放高利貸案,收取利息約四千萬元。基檢獲知後主動偵辦,二十三日偵查終結,依重利罪、《洗錢防制法》等起訴。
基院之後召開接押庭,裁定林渝鈞二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基檢提出抗告。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後,基院二十六日重開羈押庭,考量林渝鈞因犯罪嫌疑重大,仍有逃亡可能性,裁定林渝鈞二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限制期間要接受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