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二十九日宣布,自一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調整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網路申請流程,未來民眾無論選擇「臨櫃領件」或「郵寄領件」,均須先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台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才正式成立。警政署表示,此次調整係為解決長期以來申請人誤植資料及大量申請案未完成領件繳費所衍生的行政資源浪費問題。
警政署說明,現行選擇「臨櫃領件」的網路申請案件,申請人僅需填寫申請資料即可送出,待領件時再進行身分驗證及繳費。實務上經常發生申請人誤植身分資料,影響案件審查及核發進度;未來透過線上身分驗證機制,除可有效確認申請人身分外,系統亦將自動帶入基本資料,有助提升資料正確性,減少人工輸入錯誤。
警政署統計,一一四年全國警察機關受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共計八十七萬一千二百七十七件,其中約十一萬八千八百三十四件於網路申請後未前往領件及繳費,占總申請件數約百分之十四。
警政署指出,未領件案件不僅增加行政作業負擔,也造成行政資源浪費。參考目前國內線上申換護照、地政電子謄本等政府線上申辦服務,均採完成身分驗證及繳費後才正式受理的作法,因此,跟進調整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網路申請機制。
警政署補充,目前選擇「郵寄領件」的網路申請案件,原即採行線上身分驗證及線上繳費機制;此次調整是將相同作業模式全面適用於所有網路申請案件,以建立一致化申辦流程。另因MyData平台身分驗證服務是介接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僅適用於有戶籍國民;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因無法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仍須循現行臨櫃方式辦理申請。
警政署提醒,符合資格民眾仍可多加利用「郵寄領件」服務,受理的警察局完成製證後,將以掛號郵件寄送至指定地址,民眾可免除往返警察機關的不便。如有任何疑問,可至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專區查詢,或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