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長染毒!二大過免職遭收押禁見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偵查隊五十二歲陳姓小隊長,涉嫌毒品等案件,案經台中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拘提到案,二十八日檢方複訊後,認定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市警局表示,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開考績會後,祭出二大過免職處分。

台中市局第二警分局表示,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毒品案件,二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於二十日拘提陳男到案,並前往辦公室及住處執行搜索。

檢警在陳男住處查獲安非他命四小包、吸食器一組,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其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追溯毒品來源。

警方指出,陳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疑重大,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另外,針對陳男遭控涉及性侵等情事,檢警仍持續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