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延台客14天免簽1年 駐菲代表處成功交涉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公告,菲律賓政府基於互惠原則,自七月一日起,延長台灣護照持有人免簽入境菲律賓十四天待遇,措施將延續至二0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MECO表示,鑑於目前菲律賓護照持有人赴台仍享有免簽,菲方決定給予對等對待。根據規定,持台灣護照遊客可免簽停留最長十四天,但不得申請延期或轉換簽證類別;若預計停留超過十四天,仍須事先申辦簽證。此外,旅客護照效期須六個月以上,並備妥在菲住宿與財力證明,以及返程或前往第三地的機票。

台灣自二0一七年起試辦菲國國民赴台免簽,現行期限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菲方則自二0二五年七月起提供台灣旅客對等免簽,原定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屆滿。由於菲方先前遲未宣布續約,一度引發台灣旅客憂慮。

據了解,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於六月三十日晚間簽署指令,因適逢免簽截止日,我國駐菲代表周民淦及外館人員積極與菲國政府部門交涉,終於趕在最後關頭促成菲方公告,讓國人得以順利入出境。

根據菲方統計,今年一月至五月,台灣赴菲遊客已超過九萬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百分之十二,在菲律賓主要國際旅客來源國中位居第七。旅遊業者指出,免簽措施的延續,將是帶動雙邊觀光與經貿交流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