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三日行使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人事同意權,針對行政院提名的中選會副主委被提名人沈淑妃,以及委員被提名人蔡維哲、黃謀信進行記名投票。開票結果,三人均未取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票,依法均未獲立法院同意出任中選會委員。
行政院四月二十一日補提前行政院參事沈淑妃、律師蔡維哲及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擔任中選會委員,並函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院會三日下午一時起進行記名投票,下午二時截止投票後隨即開票。
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表示,此次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投票,領票委員一一一人,未領票委員二人。據了解,未領票者為立法院長韓國瑜及民進黨立委林宜瑾。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立法院依法行使人事同意權時,須經相關委員會審查後,提報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不經討論;被提名人須獲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也就是至少五十七張同意票,始得通過。
開票結果顯示,沈淑妃獲五十張同意票、六十張不同意票及一張無效票;蔡維哲獲五十張同意票、六十一張不同意票;黃謀信則獲五十張同意票、六十一張不同意票,三人皆未達法定同意門檻。
立法院長韓國瑜於院會宣布投票結果表示,沈淑妃未獲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票,依法不得同意為中選會委員兼副主委;蔡維哲及黃謀信同樣未獲法定同意票數,依法不得同意為中選會委員。據開票結果,民進黨立委均投下同意票,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則均投下不同意票;其中沈淑妃的一張無效票,為國民黨立委盧縣一所投。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過去秉持誠意與立法院溝通,並參考各黨團提出的建議,提名中選會委員人選,但相關提名未獲支持,對朝野互信與後續溝通造成影響,儘管如此,行政院仍再次補提三位人選,期盼儘速補齊中選會委員名額,維持中選會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