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女子夥同乾哥虐弒夫 民事判賠婆婆39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六歲林姓女子和邱姓先生、大她十八歲的田姓乾哥同住,林自稱被邱罵「北港香爐」,竟夥同田拿水管、鐵槌弒夫,法院刑事依傷害致死罪判林、田各十二年、十年六月;邱的母親主張兒子遭殘忍虐待、受極端痛苦死亡,求償五百四十一萬元,民事庭審理後判林、田應給付邱母三百九十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女和邱姓先生、四十四歲田姓乾哥同住台中大雅,一一三年一月十一日三人口角,林、田分別持塑膠管、甩棍及鐵鎚痛毆邱,對方被打到頭、脖子及四肢傷痕累累昏迷,到醫院前就失去呼吸心跳,急救仍不治。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林女辯稱因邱男質疑「妳是北港香爐任人插」、「狗男女」,還稱她和田有一腿,一氣之下才拿水管打邱。田男稱自己很傷心,非常想他的乾弟弟邱男,覺得對不起他,因工作壓力大才失控。

林女指出,年幼遭父母家暴過,此生最大陰影是五歲時險被媽媽推下懸崖,她一直喊救命才被經過的里長救起,並自曝有拜關公、九尾狐;國民法庭審酌,林、田無視邱男瘦弱、左眼白內障失明、右眼視網膜剝離,仍毆打致死,各判十二年、十年六月,上訴駁回確定。

邱母再提民事訴訟,主張突遭喪子之痛,哀慟欲絕,兒子受殘忍虐待承受極端痛苦死亡,林女、田男殘忍對待邱,犯後否認犯罪,毫無悟之心,連同精神撫慰金、扶養費,醫藥及喪葬等,一共求償五百四十一萬八千八百三十七元。

林女抗辯稱,邱男的母親在邱五歲時就離婚,認為邱母不能請求扶養費,田則說自己目前在監獄服刑,無法賠償。

民事庭查,邱母在兒子三歲時離婚,之後僅和兒子見過一面,想去找小孩但都聯絡不上,再有消息時就是兒子死亡,認為邱母精神撫慰金以五十萬元適當,連同扶養、醫藥等費用,一共判林、田應給付邱母三百九十萬二千七百零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