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賣家涉販山寨蘋果耳機 廠商出錯貨無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於臉書經營社團團購,一一三年海關查獲一批大陸進口的山寨蘋果無線耳機,循線追查到收件的鄭男,依意圖販賣而輸入仿冒商標商品將鄭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鄭男喊冤仿冒耳機並非其訂購,是大陸廠商「發錯貨」,法院無法排除鄭男說詞可能性,一審判處無罪。

一一三年一月間,基隆海關查獲八十六件山寨AirPods Pro無線藍芽耳機,循線追查收件的鄭姓男子,依《商標法》將鄭法辦,鄭男面對調查極力喊冤,指稱自己經營的團購採取「先結單、後叫貨」的模式,一般只有收到貨才會針對商品進行核對,而平台過去曾多次發生過大陸廠商寄錯貨的情況,而這批高單價的蘋果仿冒耳機也非他所訂購!

鄭男也提供社團後台、對話群組紀錄等佐證,台南地院清查相關紀錄,發現鄭於案發前後確實有販售過雜牌、運動型藍芽耳機等,但功能、款式與數量等都與海關查獲的高仿山寨耳機不符,較貨對話記錄中也未有訂購蘋果耳機的相關紀錄。

此外,「發錯貨」並非沒有先例,根據鄭與中國廠商對話記錄顯示,過去一年內至少有四次「錯寄他人貨物」或「品項發錯」,大陸廠商後續也會要求鄭「幫忙轉寄」或直接補發等,李姓賣家事後也主動出具聲明書,承認是自身倉庫發錯貨,責任與鄭男無關。

審酌本案雖由海外物流公司申報進口,但鄭男從未與台灣報關行直接接洽,考量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等原則,認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鄭男有輸入山寨仿冒品犯罪故意,鄭男說詞並無不可能,裁定無罪,全案可上訴,本案查扣山寨耳機全數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