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離婚後,又回頭想找妻復合遭拒,兩人爆發口角爭執,洪拿出屋內水果刀朝前妻揮砍,砍傷其左耳及左手臂,路人見狀報警到場逮捕洪男,由警方將陳女送醫急救,幸無生命危險。全案依殺人未遂、傷害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洪姓男子(四十二歲)從事看護工作,他與陳姓妻子結婚三年多,因個性不合,經常吵架,一年前離婚後仍住在北區開元路租屋處。洪日前搬離住處,廿八日中午又返回住處,想要與前妻談判復合,但是前妻不願意,兩人激烈爭執後,洪男持刀動手砍人。
開元派出所接獲報案,由副所長柯相宇率員趕到場處理,當場逮捕洪男,並協助把陳女送醫急救,已無生命危險。陳女表示,她不敢相信前夫竟會持水果刀朝她揮砍,堅持提告。警方將洪男帶回派出所訊問,進一步釐清案發經過之後。警方認為,洪男持水果尖刀朝被害人的頭部揮砍,而頭部屬人體重要部位,有致人於死的意圖,除了傷害罪嫌之外,也涉有殺人未遂的罪嫌,昨天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