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官謊報帳號遭盜遭懲戒 職務法庭判罰俸6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優先調動至新北地院未獲同意,於去年五月透過法官論壇匿名發文,引發法官間熱議;事後為刪除貼文,向司法院資訊處謊稱帳號遭盜用,導致啟動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調查。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十五日認定其違失情節重大,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六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浩銘因家庭扶養及醫療需求,曾申請優先調動至新北地院,但未獲同意,隨後透過VPN自院外登入法官論壇,以匿名方式發文質疑特殊調動程序,引發論壇熱烈討論。之後他為移除貼文,向司法院資訊處表示帳號遭人盜用,資訊處因此依規定認定為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並展開調查,最終查證發文者即為張本人,他也坦承並向資訊處致歉。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張浩銘謊報帳號遭盜,目的雖在刪除貼文,惡性並非特別重大,但事後調查期間未能誠實面對錯誤,反映其誠信觀念不足,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並處以罰俸六個月。

職務法庭指出,張浩銘的不實通報,造成司法院資訊處投入行政資源進行資安調查,也因事件受到媒體廣泛報導,降低社會對司法的信賴,嚴重損及司法形象。合議庭審酌其未能保持法官應有的品格與誠信,且事後仍欠缺真誠自省,兼衡其工作表現後,判處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六個月;金額約六十餘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