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白柚及其他柚類丹娜絲颱風延續災損 18日起可申請現金救助

 

南市白柚及其他柚類受損的情形。(農業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受一一四年丹娜絲颱風延續性災損影響,造成南市白柚及紅柚等受損,農業部已公告南市為辦理「白柚及其他柚類」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資格農友可自七月十八日起至卅一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協助農民儘速復耕復產。

農業局表示,本次文旦柚現金救助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果樹(三)標準辦理,每公頃救助八萬元。申請人須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救助資格,且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二成以上,始符合現金救助條件;損失率未達二成者,不予救助。

農業局提醒,符合資格農友請於受理期限內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摺、土地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受理期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受理期限將依停止上班日數順延;如因交通中斷、通訊中斷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的因素,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經核實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