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竹縣新湖警分局日前受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三名員警有違法查詢個資、洩密等罪,本案在近日針對涉案的員警發動搜索、約談,根據證據逐一調查員警可能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侵占職務上特定持有之物等罪。經檢察官複訊後,分別諭知黃姓前所長、吳姓員警各以十萬元交保候傳;另杜姓員警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新湖警分局將依法報請停職。
新湖警分局表示,本分局涉案的三名員警分別為湖口所黃姓前所長(已調離新湖分局)、新豐所杜姓員警及湖鏡所吳姓員警。其中二名警員畢業不到二年。對於員警違法行為,分局感到非常痛心。分局自清自檢,對於內部違法犯紀行為,絕對堅持「警紀警辦」之立場,不會包庇、不會姑息,更不能容忍同仁違法犯紀。
新湖警分局強調,未來,會持續加強同仁法紀教育及督導考核,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