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區廚房疏忽釀火災 人離火熄多防範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某公寓今(21)日13時許發生火警,住戶開伙煮食卻因事離開廚房,所幸家中安裝的住警器鳴報的聲響「火災~火災~發生火災~」才發現廚房冒出濃煙,趕緊關閉爐火避難。本案所幸住警器及早示警,未造成火勢擴大及人命傷亡。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指出,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並於今(115)年修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1 、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2 、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者。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均應 強制安裝住警器。因此,依法本市上述之住所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提供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蕭柏桓表示,火警發生時應立即撥打119報案電話並大聲呼救及迅速逃生,廚房爐具「應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避免因事忘記在煮食而發生火災。另外,目前市售住警器也有定溫型可專供廚房安裝使用,不須配線、可獨立安裝黏貼於天花板或牆壁上,非常便利,能提醒民眾即時逃生及應變,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