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病求脫罪無悔意 老鼠藥毒害澳男大生 楊女一審判11年2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楊姓女子涉嫌多次將老鼠藥摻入澳洲留學生蕭里飲食中,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二十二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十一年二月徒刑。可上訴。

楊女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間結識在北部某大學就讀中文學程的蕭里,兩人未成為正式情侶,但楊女對蕭里頗有好感。蕭里結束在台學程,欲提前返回澳洲,引起楊女不滿,多次將老鼠藥摻入蕭里飲食中企圖阻止蕭里返澳。北檢一一三年十二月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楊女。

北院午月間開庭審理時,楊女語氣激動,強調沒有投毒,無傷人之意。檢方則認定楊女三度下毒,詐病尋求脫罪,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官判處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院上午宣判。合議庭指出,楊女行為具計畫性,手段惡劣,且矢口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依殺人未遂罪判刑十一年二月。可上訴。

蕭里委任律師陳亮廷表示,宣判結果大概是在律師團隊預期範圍內,目前尚未將結果傳達給蕭里及家屬,是否提上訴會再討論;不過就刑法對於殺人未遂罪的相關規定,「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刑度應該是合理的,也算公平」。

他也提及,楊女至今未道歉並表達和解意願,「我們已經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至於金額暫時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