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帳戶三讀 0-18歲保底114萬

 

立法院會二十四日下午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為兒少開立個人未來帳戶,並納入成長津貼設計,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會後在議場中舉牌、振臂慶祝。(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林坤瑋∕綜合報導

立法院會二十四日三讀通過藍白版「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將為兒少開立個人未來帳戶並納入成長津貼設計。未來兒少於0歲至七歲期間,政府每年將撥入六萬元至可隨時動支的「兒少成長津貼專戶」;七歲至十八歲期間,則每年撥入三萬元至成長津貼專戶、三萬元至「台灣未來帳戶」。根據民眾黨團預估,法案施行首年政府支出約二千一百六十二億元。

對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藍白合力推動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行政院表示,提出施政計畫、編列政府預算是行政院的憲法職權,政院將依據既有政策規劃,持續推動零歲至十八歲每人每月新台幣五千元的成長津貼等措施。

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五月二十七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擬具「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及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十八人擬具「台灣兒童及少年投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朝野無共識,全文保留送黨團協商;六月十日協商仍未果。

經過一個月協商冷凍期,立法院二十四日由院長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仍無共識送入院會,全案依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逕行表決,最終在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人數優勢下,全數條文依再修正動議表決通過。

三讀條文規定,未滿十八歲且在境內有住所、年度居住滿一百八十三天之中華民國國民,均享有上述兩個個人帳戶。該法施行後出生者,未來帳戶開立首年由主管機關撥入六萬元「啟動金」,七歲至十八歲期間每年再撥入三萬元「撥補款」。未來帳戶在開戶人滿十八歲前,家屬得存入「自存款」,企業雇主亦得每年提撥最高五萬元企業贊助款並享有免稅獎勵。

未來帳戶將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存款期間除特殊情形不得提領,並設有收益保障,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存收益,不足處由國庫補足。

此外,針對可隨時動支的「兒少成長津貼專戶」,三讀條文特別明訂,若父母有遺棄、虐待或忽視教養等情事,法院得宣告停止其支配專戶之權利,主管機關亦應追回已動支款項並歸還兒少,以確保兒少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國民黨宜蘭縣長參選人、立委吳宗憲表示,這是台灣第一次用法律宣示「養孩子,國家一起扛;孩子的未來,有國家陪他勇敢起飛」;一個孩子從出生到成年,國家投入的本金就高達一百一十四萬元。其中約七十五萬元,用來協助父母撫養,約三十九萬元,存在孩子名下,再加上國庫保底收益,將成為孩子十八歲翻轉人生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