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二十六日指出,外界質疑食品藥物研究多年前就發現六成食用油不合格,這是工廠的初查缺失,而非產品不合格;相關缺失目前已經改正,食藥署本次專案抽驗食用油脂苯駢芘均符合規定。
外傳民國一一二年起就發現六成食用油不合格。食藥署澄清表示,相關言論混淆初查缺失與產品不合格,將特定年度、特定工廠的查核結果不當延伸至全國食用油產品,屬斷章取義、移花接木,與事實不符。
食藥署指出,食用油脂工廠食安管制概況研究於一一0年在食品藥物研究年報出版,由中央與地方在一0七至一0九年查核,共六十三家食用油脂工廠。調查指出,符合食品安全管理準則比率不到六成,但多數工廠未落實文件及紀錄管理,加工流程紀錄與實際作業不符,無足夠防制措施及風險評估依據。
食藥署重申,一一一年研究指出,食用油脂工廠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初查合格率不到六成,但絕對不是表示「自一一二年起六成食用油不合格」,食藥署在一一一至一一四年專案抽驗二百七十五件食用油脂製品檢驗苯駢芘均符合規定,並非所稱之六成油品不合格。
食用油脂工廠實施衛生管理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概況研究報告,分析一0七至一0九年度地方衛生局查核食用油脂工廠於初查所見缺失,當年皆已經地方衛生局複查改正。食藥署強調,將持續依科學證據及風險管理原則,落實稽查、輔導與監督,嚴格把關食用油脂安全,保障民眾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