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警新營分局某派出所王姓警員於一一三年接連犯下三起竊案,持鐮刀割取圍牆外的香蕉、深夜潛入耕地偷竊酪梨樹苗,甚至趁同事外出巡邏時偷走派出所內的公用衛生紙等,為自己人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所涉三起竊案合併判處有期徒刑十月。
王姓員警為警察身分,身具維護治安與保護人民財產職責,但卻知法犯法,一一三年十一月晚間,王員駕駛私家車至派出所後方停車場,從後車廂拿出鐮刀,兩度跨越圍牆,割下鄰近土地上陳姓民眾種植的兩串香蕉。同年十二月,又駕車至新營某處耕地,竊取兩株酪梨樹苗,隨後帶回嘉義住處果園栽種。
警方獲報循線追查,不想卻查自己人,同事拿著搜索票上門,於嘉義扣得王員所竊樹苗,做案時穿著的藍色外套也在服務駐地遭查獲。派出所人員進一步清查,發現王員偷樹苗同日晚間,竟趁所內其他人員均外出執行巡邏勤務之際,順手牽羊偷走派出所公用的一袋衛生紙,所長發現後將全案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