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新竹警方一一三年間偵辦投資詐騙案,根據歹徒使用門號循線鎖定居住台南的蔡姓男子,發現從事水電工的蔡男於犯前申辦多支門號,面對檢警調查蔡稱手機失竊等,辯護人主張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爭取減刑,然而蔡男辯詞存在多處漏洞,台南地院法官考量其前也涉出借金融帳戶而涉恐嚇取財等,不採信其辯解,依幫助詐欺判處有期徒刑三月。
檢警偵辦投資詐騙案追查歹徒使用手機,發現持有門號的蔡男於一一三年八月初,申辦六支門號,同年月五日其門號就遭詐騙車手用於聯繫被害人,詐得廿萬元現金,門號持有者蔡男也被依幫助詐欺罪嫌法辦。面對檢警調查,蔡男矢口否認犯行,稱其從事水電工,手機需隨時保持暢通、接洽工作,其持有手機均為基本款的「智障型手機」,平日隨身攜帶三、四支手機,本案事發前不慎遺失,包包內的三萬五千元也一併失竊,絕對沒有交付他人犯罪。
檢警追查發現,蔡男曾於同年四月間,於一天向不同電信公司密集申辦高達六個門號,持有這麼多支「公務機」顯超出正常工作需求,而一次遺失四支手機及三萬多元現金,常理來說應屬重大損失,本應十分焦急,但蔡並未報案,也未將門號掛失,而針對是否掛失、如何掛失等供詞反覆。對此蔡男辯護人主張蔡為中度身心障礙者,智力與生活經驗低於常人,未即時掛失或報案符合情理,請求依心智障礙規定減刑並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