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內政部三十日下午舉行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內政部長劉世芳(右三)、次長馬士元(前左二)警政署長張榮興(右二)、宗教及禮制司長林振祿(右)、民政司長鄭英弘(前左)出席,指出該黨成員屢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經蒐整相關事證,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內政部三十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因統促黨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以及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並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三大事由,預定在八月初由內政部函送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及《政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內政部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這將是政府機關首次援引相關法律,聲請解散特定政黨。

內政部長劉世芳三十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以三項理由認為統促黨之目的及行為,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對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應依法解散。

第一,該黨涉有接受中共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中配參與相關活動,引介現役、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協助候選人造勢與賄選,招待選民赴大陸旅遊賄選,發動陳抗妨害候選人選情。及協助中共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並滲透民間社團、宮廟等活動呼應統戰。

第二,跨境鎮壓製造台灣民主噤聲氛圍,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與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

第三,有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並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案件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