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遭拒 男持刀威脅小女友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不甘與未成年的女友分手,兩人於三月分手後,女方搬至永康與姑姑同住並於附近工作。林男幾番求復合遭拒,四月專程從彰化南下台南埋伏,將女方拉上車並持美工刀威脅女方,凌晨二時許家屬靠著定位找到安南區,會同警方救人,少女才成功脫險。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妨害自由判處林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四月十七日,林姓男子驅車從彰化南下永康,於前女友工作地點附近埋伏,發現前女友騎著電動車經過,駕車尾隨將人車攔停,隨即下車搶走女方手機,扯著女方頭髮將人塞進轎車後座,並以安全帶及手臂勒頸固定,過程中林男拿出預藏的美工刀抵著女方頸部威脅,恐嚇「要死一起死」,並將電動車一併搬入車內,隨後關閉兩人手機躲避定位。

林男駕車載著小女友漫無目的遊蕩,期間拿著美工刀威脅女方複合。小女友姑姑發現其遲遲未返家,擔心的報警求助,同日凌晨二時許,少女趁機傳送定位訊息給家人,警方也立即帶著姑姑前往定位地點會合,少女見狀逃下車,警方也立即包抄趕上逮人,林男一度欲駕車逃逸,卻不慎自撞路邊緣石,立即被警方拉下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