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案件輕重若不分流,校事會議爭議難解

今年年初全教總號召千人上街,怒吼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全教總提供)

立法院院會日前退回教育部所提有關修正校事會議備查案,讓校事會議爭議再度衝上政治舞台的高潮;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因早前輕描淡寫地表示,教師獲證清白後「沒有實質傷害」,引發教師群體強烈反彈,基金會隨即公開致歉。兩件事相互對應,偶然中透著必然,這場風暴的根源,遠比表面的法條爭議深得多。

校事會議二0二0年上路,本意是打破師師相護的封閉文化,讓不適任教師難以在體制內藏身。立意固然良善,但一開始便預埋了風險,根本問題在於過度寬鬆的授權,將教師解聘、停聘等重大程序,悉數授權教育部以子法規範,教育部據此創設了範圍極廣的校事會議,把日常親師溝通、一般管教爭議甚至聯絡簿上的提醒,都納入一套準司法式的調查流程。母法一旦授權失控,子法再怎麼縫補,都難以從根本扭轉局面。

教育部今年一月的修正版本刪除了匿名檢舉、新增初篩分流機制,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在公聽會上表示,投訴進入調查的比例從過去同期的八成以上,降至今年的約兩成。這個數字若是真實,不可謂沒有成效。但問題在於教師群體的感受,與官方陳述之間存在顯著落差。今年三月一份涵蓋逾五千位國中小教師的調查發現,近百分之九十六的教師坦言,即便依照專業判斷行事,依然擔心遭到誤解與檢舉。近八成教師管教時,首要考量已不是教育效果,而是程序上的自保。數字降低了,但陰影未散,人心仍在寒蟬之中。

馮喬蘭的失言引發眾怒,正因為觸碰了教師群體最深的傷口。一位被投訴的教師,縱使最終獲得清白,職位薪資固然保住,但調查期間的精神煎熬、同事與家長的異樣眼光、對自身教學熱情的動搖,並不因「查無不實」而消失。人本致歉後補充,不反對管教,不主張仇師,但這番澄清來得遲了。長期以來,部分倡議團體在話語框架上偏向將教師申訴入罪化,使親師關係的天秤持續偏斜,這才是教師不信任感積累的土壤。

全教總的訴求指出了方向,未達解聘程度的案件,理應由校內考核機制自行處理,不需要動用校事會議這套沉重的準司法裝置。真正嚴重的案件,例如體罰、性平事件等有法律明文的解聘事由,則應提升審查層級,交由兼具法律與教育背景的縣市專審委員會處理,而非讓基層學校在缺乏專業能力的情況下獨力承擔。這種「小案歸校、重案歸專審」的思路,才是真正的分流,而非現行辦法中疊床架屋的程序分流。

教師荒的問題已從隱憂變成警報,願意投入教職的人數下降,已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寧可放棄正式職位,也不願面對「管也不對、不管也不對」的兩難處境。一個制度讓認真教書的人每天計算風險、預想申訴劇本,這個制度就已經傷害教育本身,不管案件統計數字看起來有多好看。

校事會議爭議真正的解方,是召集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基層教師代表與家長團體凝聚出共識,從《教師法》第二十九條的母法授權範圍入手,重新劃定校事會議的邊界。邊界清楚了,小案、重案各歸其所,教師才能從日復一日的自我審查中鬆綁,重新把心思放在學生身上。

校園不應是法律的戰場,當教師每天想的不是如何點燃學生的求知慾,而是如何不觸雷,受傷的絕不只是老師,而是整個下一代的教育品質,這才是這場爭議真正讓人警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