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講>辦案查金流,診病驗血尿

張競專欄

最近國內政壇曾有政務官公務出國返國報告內容不夠翔實,因此引起各方物議,甚至還祭出亂扣紅帽子招式,高聲咆哮聲稱「阿共仔虎視眈眈」以及「難道我們要全部脫光光給中國看嗎?」

但是說實在話,對於經常辦理刑事案件司法人員來說,面對嫌疑犯惡言相向,其實真是家常便飯。假如我們把返國報告當作口供,不如思考辦理刑事案件時,在法庭上最具證據力資料究竟為何?同樣對於醫師經常要面對脾氣不好病患來說,當其診斷病情時,究竟是會以病人主訴為重點,還是依據病患完全無法撒謊作假之驗血驗尿報告讀數?

所以與其對著態度傲慢政務官員生氣,毋寧思考政務官員公務出國,都要依據行政程序,在簽請上級核准公文附上詳細行程表,再加上相關預算需求與支用預算規畫方案。

返國之後,除對外公布返國報告外,在結報經費過程中,更是要將整個行程詳細交代,還要附上各種單據。相關財務主計稽核人員都會詳細比對各個單據與行程表,同時亦會參照政務官員支給標準,處理整個經費結報過程。

若是要論全部脫光光給別人看,恐怕在整個公務出國作業流程中,早就不知被多少人看到光光地步。特別是任何公務出國行程,假如不是運用機密經費,其經費預算結報請領過程自然也不會加密處理;所以若是要瞭解掌握特定公務出國行程整個來龍去脈,在返國報告上打轉,其實才是搞錯方向。

辦理刑事案件,若要掌握整個犯案過程,必然是要詳查相關金流,才能夠完整重建現場。同樣對於醫師診斷病情來說,不論病患本身說到天花亂墜,絕對比不上透過驗血驗尿等科學證據,更能深入理解掌握病患實際狀況。

政務官員必須牢記,凡是走過,必然會留下痕跡;所有行政過程,經費預算支用流程,必將會劃出平行軌跡。有經驗老刑警,從來不會對嫌犯生氣,醫術高超老醫生,對於病患喋喋不休發言,通常也都是聽聽就好,要診斷病情還是要靠各種檢驗報告。

要重建公務出國行程全貌,相關行政流程文書多如牛毛,只要認真調閱相關公文,自然就會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立法委員質詢是否能夠顯現功力,不妨多去請教行走各個行政機關多年老師爺,保證會找到一刀斃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