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涉犯公益侵占案,與服務處黃姓副主任共同挪用政治獻金、文教協會專戶款項,用於清償郭信良私人債務共一千零七十二萬元。台南地檢署五日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南機站調查,郭信良於一0七、一一一年參選第三、四屆議員期間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另於一0九年成立「台南市信良文教協會」並開立專戶。據《政治獻金法》等規範,專戶資金具高度公益屬性,應專款專用,不得恣意挪作私用。
南檢專案小組清查金流發現,郭信良因長期以「借新還舊」方式循環借貸,包含經營事業虧損、民間借款甚至賭債,面臨龐大資金缺口與跳票危機;指示保管存摺印鑑的黃姓副主任自一0七年,先後七次從政治獻金專戶提領三百二十萬、六百零二萬元,文教協會專戶提領一百五十萬元,輾轉存入其私人支配帳戶,用以兌現開給「聯發當鋪」、「大大當鋪」、「富全當鋪」及民間金主之支票。
調查期間,郭信良辯稱是以專戶款項償還專戶成立前墊付的競選費用。檢方認專戶設立前之花費依法不得認列,且金流顯示被挪用款項均用於清償其長年累積之私人舊債;考量郭、黃兩人在向監察院申報的會計報告書中刻意隱匿真實大額提存金流,認主觀上具備不法所有意圖,依公益侵占罪嫌起訴兩人。
南檢強調,郭信良長期身為民意代表,卻將民眾出自信任捐贈的公益善款私挪還債,公私不分且戕害民主制度,且犯後仍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彰法治。